保护湿地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当前,我们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让人们了解和认识湿地,想尽各种办法、利用各种机会,把湿地的重要作用告诉社会大众。做好这项工作,宣传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当前,就贯彻国办《通知》和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宣传提纲的重点工作,我们要着重抓好几项工作——第一、加大湿地的宣传力度。为了更好地搞好湿地保护的宣传工作,我们专门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办50号文件和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提纲,各省区市和有关单位回去以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领会宣传提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宣传提纲的内容和重点,研究和制订近期开展湿地保护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次来开会的几个省的林业部门领导,回去后要举办培训班,你们要亲自讲课,把湿地的功能和效益告诉大家,把保护湿地的重要性说清楚。我局也要组织湿地保护的宣讲团到各省市区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局里还要出一本书,专门介绍我国湿地的功能、效益和巨大作用,湿地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湿地保护的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等。还要办一个专业的湿地刊物,介绍湿地保护知识,推广湿地研究成果等。要根据宣传提纲组织有规模的宣传活动,要有典型事例,用事实说话,要解剖好的典型进行宣传和推广,不好的实例也要揭露和批评。要争取把湿地的宣传和教育内容放到中小学教材里,要把湿地的宣传和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意识教育结合起来,从小培养他们的湿地保护意识。几个事情要注意: 一是要掌握正确的宣传思路。过去几年的宣传工作在改变广大公众对湿地保护的思想认识、观念理念和行为方式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根据宣传提纲制定工作计划中,要针对湿地保护的基本问题开展。在思想认识上,要教导人们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人们的思想中要形成保护第一的意识,形成合理利用的意识;要宣传湿地保护的机制和法规,让人们知道,破坏湿地、损害生物多样性也是违法行动;要把湿地功能和效益的宣传作为湿地宣传工作的长久性工作来抓。要抓两头,一头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他们懂得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才能在各级生态保护的决策中,把湿地放在重要位置;一头抓广大社会公众,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提高,就会形成开展工作的群众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关注湿地工作的局面。 二是要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国办通知和全国湿地会议精神,各地要继续认真学习和领会。同时,要根据宣传提纲的要求,结合当地湿地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湿地保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这次会议后,国家林业局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领域、工作性质,研究制订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宣传提纲的工作计划。由保护司牵头,会同宣传办等单位共同搞好宣传计划的落实工作。这段时间贯彻落实宣传提纲,保护司侧重于政策法规、宏观规划、保护管理、湿地工程、国际履约等领域,林科院侧重于湿地的功能和效益、湿地理论指导等领域,规划院侧重于调查监测、保护规划、标准体系、信息交换等领域,也请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项目办公室和湿地国际-中国项目办公室在过去与我局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继续侧重于国际合作项目、国际湿地理论知识交流、国际湿地保护机制创新等领域。中动协,宣传办、中国绿色时报、绿色中国杂志和林学会等单位要主动联合上述单位,积极争取大型新闻单位的支持来开展工作。 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我们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和林家的宣传部门要主动与各地各级新闻宣传单位联系,把湿地保护的重点工作通报给他们。在宣传形式上要不拘一格,可以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上开辟专栏,或发表和广播与湿地保护有关的信息,特别是近期要设法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设立专门的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节目,可以把湿地保护的相关知识写进中小学教材,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保护意识。北京市有了专门的湿地学校,开展湿地科普教育,这个典型很好,具有示范作用,只得推广;深圳福田保护区就把湿地和鸟类保护知识纳入了当地的小学教材中,效果比较好,可以针对湿地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对好的典型要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树立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的榜样;不好的案例要敢于曝光,进行剖析,用强大的舆论压力遏制不利于湿地保护的行为;各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要充分利用群众基础好、与国际社会沟通方便的优势,把中国湿地保护的经验和做法介绍出去,把国际上湿地保护的先进理念引入中国。 第二、抓紧湿地立法,尽快建立湿地保护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按照湿地会议的部署,各省市区要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湿地立法工作。要力争在今明两年把湿地保护立法列入省级立法计划,抓紧做好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积极开展立法的调研工作。各省区市之间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黑龙江、甘肃等已经出台省级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要把加强湿地保护执法和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强化依法保护湿地的观念。各省区市在湿地立法工作完成后,要着手制订国家重要湿地和湿地保护区的立法工作,国家重要湿地要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湿地保护区要做到一区一法,努力使湿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依靠现有的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抓紧制定鼓励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限制湿地无序开发的政策保障体系,规范湿地保护和利用行为。 第三、各级要尽快制订好湿地保护规划。国家林业局会同其他9个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总体要求,正在紧张有序地制订近期湿地保护的实施规划,进一步明确分阶段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这项工作有望在今年完成。各省区市都要按照《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确定的目标、原则、优先项目和建设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重点要做好项目储备,要确保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紧密衔接,与其他部门规划互相协调,做到全国一盘棋。省级地方规划,要争取省人民政府的批准,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系统性。要努力争取在今年内制定规划,确保将湿地规划的资金投入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要把湿地保护纳入今明两年的地方投资计划,纳入地方十一五计划之中。对本辖区内的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省级林业部门应该支持和鼓励其制订区域湿地保护规划。要做好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都有具体的保护规划和可行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到自然湿地的保护重点。 第四、进一步摸清湿地资源状况。第一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为我们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决策依据,意义非常重大。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这次调查还比较宏观,一些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管理信息收集还不是很全面,且只调查了单块面积大于100公顷的湿地。根据去年在海南省开展的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试点,在8公顷到100公顷之间的湿地面积占全省湿地面积的20%以上,这个数字在全国就很大了,而且这些湿地虽然面积较小,生态效益和经济潜力不容低估,应当纳入调查范围。忽视和放松对这些小块湿地的保护管理,我们就会丢失很大的一块阵地。当前湿地调查工作,一要继续开展全国湿地调查试点,形成全国湿地调查规程和技术方案,争取形成常规的调查制度,每隔几年就要对全国湿地开展一次普查,便于我们开展全国湿地保护管理面上的工作。二要对173块国家重要湿地开展调查,制订更为详细和完善的重点湿地调查规程,掌握更多的重点湿地信息。三要开展专项湿地调查,对某些我国特有的、脆弱的或者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湿地类型开展调查,尽快为这些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要优先开展森林湿地、高海拔湿地的调查研究工作。这几项工作我们正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在近期启动。 第五、加强对城市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城市文明的起步和发展几乎都与湿地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文明的延续还将依赖湿地。林业在实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城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制高点。前一段时间,我们重视和关注了城市园林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在,人们也认识到湿地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城市园林是城市之肺,而位于城市的湿地应该被称为城市之肾,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必须加强对城市湿地的保护和修复,特别是要加强对生态功能的保护和恢复,这是城市湿地保护的重点工作。现在一些地方急于建湿地公园,必须加倍注意对湿地的保护,不能因为搞公园反而把湿地破坏了,这些公园的建设必须经过审批,这个工作我们林业部门要抓。另外,在保护好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研究城市湿地的文化和景观价值,发挥湿地作为人们休憩和娱乐场所的作用,把城市湿地变成人们接受自然教育的场所。一定要注意文化娱乐必须与湿地的保护和恢复结合起来,达到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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