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资料
首先要知道你所在的省和市,因为做为园林工程,每个省有它自己的独立资料参照资料,我是吉林省的园林工程人员,我们吉林省参照的是吉林省园林工程(开竣工)资料编制册,是全省统一(通用)版本。在吉林省的任一城市的定额站都有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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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00-02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景观专业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对 项目进行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为明确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XXXX项目共两块,分别位于东关街两侧,总用地面积约 公顷( 亩),其中东关街北侧地块被规划平安路分割为东西两部分,其中:规划平安路以西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1.19公顷(17.84亩),规划平安路以东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2.26公顷(33.87亩);东关街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0.5公顷(7.5亩)。
该项目属二类居住用地,本次规划用地面积 ㎡。建筑限高60米,总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2--2.4万平方米/公顷。总规划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上,甲方力求将本项建设成为邢台市有标志性的高尚住宅小区,通过园林景观高创新设计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品牌。
第二条、设计范围、工作内容
1、本工程总景观面积约 m2 (以实际设计发生的园林面积计算景观面积)。
2、按开发商提供该项目绿地范围进行总体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3、提供施工现场服务。
第三条、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设计周期、
一、 方案设计阶段
(一) 发包人配合内容
1、 向设计人提供完整、详细、准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竖向标高图、市政综合管网图,提供设计任务委托书。
2、 组织设计人现场踏勘(包括场地条件,边界小气候以及用地范围内的视觉效果,构成总体规划方案初步构思素材)。
(二) 设计人完成内容及设计成果
1. 设计说明书
2. 区域位置图
3. 现状分析图
4. 空间结构分析图
5. 功能结构分析图
6. 道路结构分析图
7. 景点及视线分析图
8. 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9. 景观竖向设计意向图
10.景观种植意向图
11.主要景观建筑设计意向图
12.主要景观设施设计意向图
13.主要景观节点平面图和效果图若干组
14.总体景观鸟瞰图
以上所列图纸向发包人提供A3彩色图册四套和一张电子文件光盘。
(三) 设计周期: 12 个工作日
二、扩初设计阶段
(一)发包人配合内容
1、确认扩初阶段设计内容;
2、对植物选配及物料采用提出意见;
3、工程成本的控制建议。
(二)设计人完成内容及成果
1.景观初步设计总平面图
2.景观竖向设计图
3.景观种植设计图(乔木、灌木、地被、草坪),土质改良方案。
4.景观照明设计图
5.景观给排水设计图
6.局部景点放大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景观建筑设计详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8.景观设施设计详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以上所列图纸向提供A3图册四套和一张电子文件光盘。
(三)设计周期: 15 个工作日。在发包人确认方案次日开始计算扩初设计周期。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发包人配合内容:提出完善意见,确认设计人施工图阶段成果。
(二)设计人完成内容及设计成果
1、总平面分布图。
2、详图索引图。
3、放线定位图。
4、各细部标高图。
5、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
6、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
7、各区域物料图及样板材质和色彩。
8、乔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按乔木规格定位)。
9、灌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
10、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图和土壤造型图。
11、总体植物目录表(具备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及相应数量)。
12、各区域铺地、台阶、建小品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
13、道牙、花槽(台)、休闲座椅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
14、水景、喷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
15、泳池或嬉戏池的装饰面、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
16、周界围墙、广场、出入口门楼、栏杆、梯级、步行小径、花池、园景墙、亭台桥郎花架的建筑、结构、电气等施工详图。
17、照明灯具的规格、尺寸、灯具颜色和灯光色彩详图。
18、各区域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垃圾桶、长凳、花盆、雕塑艺术品、标识牌定位选形、球场布置图。
19、施工图概算书。
以上所列图纸向发包人提供六套施工蓝图和光盘一套,同时各专业设计师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三)设计周期: 25 个工作日。
四、设计施工现场服务阶段
1、发包人工作内容:确认施工图,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现场工作,准时通知设计人到场。
2、设计人工作内容:配合景观施工。具体内容为:参与植物选择;参与铺装材料的选择;施工期间变更及重要技术指导以及参与园景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
3、设计人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由发包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
第四条、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一、 设计费用计算
1、本工程总景观面积约 m2
2、设计费综合单价:按单价实际园林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含税)计,本合同设计费单价另有约定外不做任何调整。
3、本合同设计费预算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园林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二、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扩初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4、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按合同提供施工图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3 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5%,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后 3 日内发包人将剩余设计费(按实际园林景观用地面积结算)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设计人。
说明:
1、 实际设计费按实际完成的园林用地面积与设计费单价结算。
2、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时方可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3、 设计及施工服务阶段设计人服务次数不少于 次(超过 次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需设计人增加异地考察,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4、 以后设计图纸变更提交时间的确定以发包人书面(加盖公章)通知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发包人责任:
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 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设计人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发包人签字确认方可定稿;若设计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未给予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则视为确认,设计人按确认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定稿后如因发包人自身原因设计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设计人应予返工,在设计人进行设计修改前,发包人应对设计人的修改费用给予补偿。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创作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设计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设计人造成经济损失,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二、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园林景观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提供专业设计主创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便于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交流与沟通。
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方案或图纸修改时,设计人需在收到发包人加盖公章的修改函件 2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完成修改的时间,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因方案或图纸修改,涉及修改费用的,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修改费用的数额及付费时间。
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设计人的设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用;如果双方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非因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支付终止日前已履行服务的所有服务费;非发包人原因,设计人无理单方面要求中途终止本合同的,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予发包人。
二、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由于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三、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应减收该设计阶段对应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第七条、其他
一、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应按时到达现场配合相关工作。超过3日的技术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
五、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设计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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