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施工方案
河道清淤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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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纸;
2、有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济南市渣土运输、堆弃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单位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工期要求:XX年3月5日至6月30日。
二、工程概况
济南市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西起林家桥东至贤文路,线路全长10.8Km。综合整治包括河道水利工程、南水北调输水暗涵建设、市政道路桥梁及管线复建、景观园林绿化以及周边综合建设开发等。一期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桥梁、河道扩挖、岸墙砌筑、土方、淤泥挖运、土方回填以及滨河南路道路、雨、污水工程等。
Ⅲ标段河道工程位于国棉一厂河段(五柳岛河段)河道桩号为:K17+870~K19+300,河道宽度按75m设计;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主要施工内容为:挖一般土方385991m3,弃方382693.82m3,挖弃淤泥130134m3,C25悬臂式挡土墙9022m3,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4604t,挡土墙拆除26521m3。总工期170天,计划竣工时间2008年6月30日。
三、清淤施工方案
一)、浮船清淤施工方法
根据小清河河道具体情况,经过施工调查及清淤方案论证,我标段确定采用浮船清淤,即将挖掘机械置于浮船上,利用浮船在水面上进行挖掘、清淤施工。
施工顺序按照顺河流方向,自上而下施工,具体施工步骤如下:
1、机械准备:浮船10m×10m×1.5m一只(用四只5m×5m×1.5m浮船连接为一体),长臂挖掘机一台,普通挖掘机两台。首先将浮船分块放入河道中,连接为整体后将其固定在河岸边沿。河道岸墙破除后修顺直坡道至浮船,长臂挖掘机、普通挖掘机各一台沿坡道上浮船。挖掘机上浮船时,需用吊车或挖掘机辅助保证浮船平稳,避免浮船一侧受力导致倾覆。
2、河道清淤按照自上游至下游、先中央后两侧的顺序施工。
3、浮船清淤施工时,两台挖掘机停放在浮船两端,普通挖掘机用于清淤施工时固定浮船及辅助浮船移动、行走,长臂挖掘机进行清淤施工。
4、首先进行河道中央的淤泥挖掘。我标段河道现状宽度在35米至50米之间,施工时挖掘机不能一次将河道中央的淤泥挖至河堤上,故河道中央的淤泥需经过2~3次倒运方能至河道两侧,然后浮船再移动至河道边沿,直接将淤泥挖至河岸上。
5、由于采用水中清淤,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河岸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6、清淤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淤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淤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开挖深度不够的区域。
二)、渣土运输及弃土场管理
1、淤泥运输
Ⅲ标段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济南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
2、弃土场管理
Ⅲ标段河道工程弃方,土方:382693 m3、淤泥:130134 m3;结构物基坑弃方,土方:31158 m3、淤泥:8770 m3;共弃方量552755 m3。
拟定弃土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大桥镇坡西村,弃土场为一片低洼地,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平均弃土高度为2.2m,弃土场共能容纳55万方土方。
从施工场地到弃土场的行车路线为:小清河南路→小清河北路→历山路→二环北路→大桥路→济南黄河大桥→104国道→308国道→坡西村路→土场。
运输距离:从标段的中点到弃土场沿行车路线总共距离为:19.9公里,途经黄河大桥。
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普通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弃土高度严格按照规划高度,禁止超区域、超高度弃土。
三、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浮船(5m×5m×1.5m) 四只
长臂挖掘机 一台
普通挖掘机 三台
装载机 两台
20t自卸车 15辆
交通车 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25人,分别安排在清淤现场、弃渣场。
四、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①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②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③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④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⑤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⑥随时对浮船及水上机械进行检查,浮船上施工安排专人看护、指挥,如发现浮船有漏水或破损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水上作业机械,待险情解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五、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③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
④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
a.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
b.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⑤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