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与文化景观遗产有什么区别
文化景观的概念是在1992年在美国召开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年会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样世界遗产纠纷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混合体(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界文化与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
文化景观的选择应基于它本身的突出,普遍价值,其明确的地理-文化区域的代表性。以及此类区域的基本而具有的独特文化因素的能力。
我国庐山是唯一被选入文化景观遗产地区。
文化遗产:
一类是历史纪念物,第二类是考古遗址,第三类是建筑群。
那么当然这个概念在确定下来以后,写入公约以后,本身它也在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变,那么怎么样能够让这样的一个我们尽可能的属于我们人类共同的更多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也是人类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不是这几个概念就能够完全涵盖我们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这样的一个基本的需求。
什么叫文化景观
在地理学中的景观一般指地球表面各种地理现象的综合体。景观可以分为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两大类。自然景观指完全未受直接的人类活动影响或受这种影响的程度很小的自然综合体。文化景观则是指居住在其土地上的人的集团,为满足某种需要,利用自然界所提供的材料,有意识地在自然景观之上叠加了自己所创造的景观。
由于不同的集团的人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所以其创造的文化景观也各有明显的特征。通过对某地的景观的仔细观察和研究,我们可以了解许多关于该文化集团过去活动的重要知识,这是因为文化景观比较形象地反映了人类最基本的要求:衣、食、住、行和娱乐。景观中除了一些形象、看得见的物体之外,还包括许多看不见的、但又非常有价值的东西。
例如景观中往往包含着文化的起源、扩散和发展等方面许多有价值的证据。文化景观既有空间上的变化,也有时间上的变化。空间上的差异反映的是各集团景观塑造上的各自文化特点,时间上的判别则反映过去居住在该地区的文化集团的变迁和发展。
- 上一篇:历史和 文化景观?
- 下一篇:成都有哪些令人向往的文化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