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学校,学院,大学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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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管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都可以称为学校,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的教育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 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学校教育是与社会教育相对的概念。专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学院主要应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经国家批准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 1、普通本科:学院通常指的是比大学规模较小的高校,通常学科门类相对较少的高校。主要办学层次为本科,部分学院设有硕士点或研究生院。
2、独立学院 :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是与大学独立的学院,但保留其合作办学的大学名称 。
3、普通专科:一般称作职业技术学院。此时,学院为高等院校的含义,没有科目和门类上的限制。
二、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机构
1.专业技术学校,以培养某种技能为主
2.以培养自考学生为主,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
三、大学和学院之分 我国现行的本科高等院校有大学与学院之分,关于大学与学院有什么区别,教育部有非常具体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2006年9月28 日发布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和2006年9月26 日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大学和学院的主要区别是。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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