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与修复的目标和原则
会仙岩溶湿地作为我国低纬度、低海拔亚热带岩溶地区唯一幸存的大型岩溶湿地,在我国地质、地理、水文、岩溶学、生态学等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其地处桂林市老城区和正在建设中的西城区、雁山行政中心之间、桂林岩溶峰林平原中央,拥有我国旅游黄金水道漓江风景的区位优势,具有特殊的水文、生态调节功能和作为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大型原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景区的巨大开发潜力。综合考虑湿地内相思埭(古桂柳运河)等历史文化古迹所蕴涵的历史价值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湿地开发利用现状、区域经济发展,确定了对会仙岩溶湿地进行全方位的保护(遏制湿地退化)和以水系统修复为主导、生物措施与非生物措施相结合的生态修复模式;同时,在保护的基础上兼顾湿地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开发,重点发展以生态休闲为主导的绿色产业,促进桂林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产业的发展,带动湿地及周边农村的经济建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群众生活,提高人口素质,扩大科研学术交流与文化普及,进一步提高桂林城市的知名度,以对湿地的最小破坏获取最大的生态、经济价值。以分阶段逐步将会仙岩溶湿地建设成为继桂林市“两江四湖”以后的另一个集防洪抗旱、旅游观光、生态休闲度假、洞穴探险、科学研究与文化交流、科学普及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城市综合生态景观工程、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主题园区、桂林市的后花园、国家岩溶生态科普教育与研究基地、跨流域岩溶水资源调蓄试验区以及桂林西城区生活污水自然净化试验区为总体目标,并在条件成熟后,争取分步申报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世界重要湿地名录》。
为实现上述目标,应坚持如下湿地修复原则:
1)坚持以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为主线,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实现对整个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的优化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使会仙湿地成为一个生态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良性湿地生态系统。
2)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在保证生态系统得到良好修复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建立以湿地保护区为核心的多种类、多层次的生态经济开发示范区,重点发展休闲旅游、绿色经济产业,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3)充分遵循自然规律,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按照湿地生态演替理论,分析湿地退化的机理和过程,确定主要影响因子,以自然修复为主导,或辅以人工措施,实现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改良。
4)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注重长期、中期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既要按照湿地生态系统的运行规律和保护、开发目标进行统一规划,保证会仙岩溶生态系统修复或开发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整体性,又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重点优先,滚动实施。先保护,后开发,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以开发进一步促进湿地保护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5)坚持国家投入为主体,政府在规划、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行使管理和引领职能;群众积极参与,科研、设计部门积极配合,是实现湿地修复与开发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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