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有哪些总体原则?
1.社区发展原则
1954年,马斯洛提出需求等级学说。该学说认为人的需要的产生是一个从低级的生理需要到高级的自我实现需要的发展过程,只有当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才可能产生对高层次需要的需求。由此推出,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各层次需求的人的数量呈金字塔型。
在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应从满足人的需求出发,充分考虑住宅区的适居性、识别性与归属性以及营造具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其中,卫生、安全、方便和舒适是住宅区适居性的基本物质性内容。卫生包括环境卫生与生理健康卫生;安全包括人身安全与治安安全;方便是指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程度;舒适则既含有与物质因素有关的生理性方面的内容,也包括与物质因素和非物质的社会因素相关的心理性方面的内容。识别与归属反映着人对居住环境的社会心理需要。其中,场所与特征是居住环境具备识别性与归属感的两个主要要素。场所指特定的人或事占有的环境的特定部分,与心理归属感关系密切;特征与居住环境的形象识别性、社会归属感有着直接联系,一般可通过建筑的风格、空间的尺度、绿化的配置、街道的线型、空间的格局、环境的氛围等塑造。而丰富的社区文化、祥和的生活气息、融洽的邻里关系和文明的社会风尚是富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的重要内容。
2.生态优化原则
生态优化原则提出的依据是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积极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充分合理地利用和营造当地的生态环境,改善住宅区及其周围的小气候,实现住宅区的自然通风与采光,减少机械通风与人工照明,综合考虑交通与停车系统、供排水系统、供热取暖系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等小区物质系统的建立与完善,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营造出生态优良的小区环境。
3.社区共享原则
住宅区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全体居民对住宅区财富的公平共享,包括设施共享、景象共享、服务共享与公众参与。社区共享原则要求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应该在设施选择上注意类型、项目、标准和消费费用的大众化,在设施布局上注意均衡性与选择性,在服务方式与管理机制上注意整体性与到位程度,以直接面向住宅区自身的居住对象。公众参与是住宅区全体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保证机制和重要过程。公众参与包括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社区发展决策以及社区信息交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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