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的组织结构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的居住小区规划强调各项设施的功能划分,在布局上各成体系,很难做到功能的复合交叉。通常公共活动设施在小区内居中布局,小区道路单纯担负小区的交通功能,商业设施设置于小区的入口以及小区外围沿街的裙房。居住小区机械的组织结构所造成的各种功能彼此的不交叉,与传统街区同一空间中多种功能并置所形成的浓郁的生活气氛相比差别是明显的。
然而在缩小居住小区的规模后,在同一个城市干道划分出的地块中,可能包容几个小规模居住小区,并可能在地块中插入其他职能空间,有可能就此改善居住空间的组织结构。具体方式是将居住小区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从居住小区中分离抽取出来,置于几个小规模居住小区间的交界线形成的道路上,将这种道路建设成步行街或符合人的尺度的人车混流的小路,改变其单纯的交通功能,使复合交通、生产设施、商业设施等多重功能,在道路上形成交往、购物、休息、饮食、观赏、儿童游戏等活动,并有可能形成密集人流的聚集,并以此改善居住空间的生活气氛。
同时利用各小区间规划中预留的弹性空间,允许某些功能以及功能所需空间的自发形成或调整,以引发规划无从设计的空间细节和自发形成的城市肌理,从而在改善住宅组织结构、重组各功能设施之间的关系的同时,逐步恢复传统街区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在这些小街中为社会各阶层提供需要的各种类型生活空间。
住宅商品化过程中,不同收入阶层的家庭通过"房价"的过滤作用在居住模式和居住区位上形成了明显的分化。由于不同阶层的居住分异,不同社会阶层居住空间彼此隔离,在激化社会阶层的对立、引起社会矛盾以及对儿童成长等方面所产生的社会学后果也令人担心。
在减小居住小区规模后,通过在同一地块内并置不同社会阶层的居住小区,有可能通过规划模式的变化为改善居住分异所造成的社会隔离作出尝试。
同时由于服务设施都布置在各居住小区间的道路上,公共服务设施将从目前小区模式中对外封闭的内向型转变为对外包容的外向型,因而有可能通过多个社会阶层共用某些服务设施,如小学、商店、酒吧、绿地等等,促使各社会阶层建立交往的机会,降低居住分异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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