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设计规范是什么
1、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2、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3、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4、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5、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6、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7、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8、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
0。3的规定。居住区小区组团户数(户) 10000-16000 3000-5000 300-1000 人口(人) 30000-50000 10000-15000 1000-3000 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
0。5。3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1。
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你好!居住小区景观设计应该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的一部分,修规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下开展的,该地块在确定建设居住小区的时候应该有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限制,如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等,在这些文件齐全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对健身场地的特殊要求,并且小区的确没有足够的空间设计,理论上是可以不做设计的,这也跟小区的面积大小有直接关系,如果就两栋楼的居住区,想做健身场地也要有地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