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有哪些要求呢?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0-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2、4.0.3、4.0.4、4.0.7、4.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城市居住...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0-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2、4.0.3、4.0.4、4.0.7、4.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同时废止。
GB50180-2018主要技术内容是增补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对地下空间使用、绿地与绿化设计、道路设计、竖向设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完善道路规划和停车场库配置要求。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 原则;
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基纳入规划;
1.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1.0.5.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1.0.5.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1.0.5.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上一篇:临汾现在的房价多少了?
- 下一篇:城市管理学 城市社区主要有哪些